首先,要解释“外部支持场所”,就先需要了解第一个定义:支持职能。
在IATF16949:2016中,对于支持职能的定义是:对同一组织的一个(或多个)制造现场提供支持的(在现场或外部场所进行的)非生产活动。第二个定义:“外部场所”,是指支持现场并且为非生产过程发生的场所。根据这些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组织而言,所谓的“支持职能”就是指除了“生产过程”之外的所有其它职能。如:研发、采购、销售、人力资源、检验、存储、物流等。而实施支持职能的场所称为“支持场所”。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其“支持场所”分为“内部支持场所”和“外部支持场所”。顾名思义,“内部支持场所”是指组织的支持场所和组织的“生产现场”在一个场所;“外部支持场所”则是指组织的支持场所和组织的“生产现场”不在同一个场所。
根据上述定义,只要组织的支持职能与生产现场不在同一个场所,就一定存在“外部支持场所”。通常,典型的外部支持场所有:
外部场所 | 支持职能 | 备注 |
异地研发中心 | 产品设计和开发 | 对于某些集团型企业,其研发中心可能会为多个制造现场提供支持 |
公司总部 | 财务、HR、采购等 | 对于某些集团型企业,总部职能可能设置在单独的办公区域,制造场所分布在不同地点 |
营销中心 | 销售、市场等 | 同上 |
外部服务中心(含客户处现场服务) | 客户服务 | 某些企业可能需要在客户处设立服务中心(包括4S店等),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
客户处仓储中心 | 仓储、物流 | 某些企业的客户可能需要企业在其公司就近设立仓储中心,以便于物流 |
各地销售分支机构 | 销售 | 某些企业可能会根据其客户遍布的区域,就地设立销售分支机构 |
那么,根据IATF认可规则第五版的要求,对于外部支持场所,组织在贯彻和实施IATF 16949体系时,需要关注哪些方面呢?
一、 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的描述
IATF 16949:2016中4.3.1规定:支持职能,无论其在现场或外部场所(例如:设计中心、公司总部和配送中心),应包含在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中。
根据上述规定,组织应在策划其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应确定其拥有哪些支持职能。对于外部支持职能,必须在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中予以描述。描述的内容通常包括:
1、 支持职能
2、 场所
3、 所支持的制造现场。
对于某些组织而言,某个外部支持场所可能会支持一个制造现场,也可能支持多个制造现场。
案例1:某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为汽车座椅的设计和制造,其制造现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ABC路1000号。其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ABC路1号的外部研发中心为其提供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职能支持。其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中对于支持职能的描述应是:
支持职能:汽车座椅的设计和开发;
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ABC路1号;
所支持的制造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ABC路1000号.
案例2:某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为汽车座椅和方向盘的设计和制造,其制造现场有两个:制造现场1: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ABC路1000号,负责汽车座椅的制造;制造现场2: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ABC路88号,负责方向盘的制造。其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ABC路1号的外部研发中心为其提供座椅和方向盘的设计和开发的职能支持。那么对于两个制造现场而言,其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中对于支持职能的描述应是:
1) 制造现场1
支持职能:汽车座椅的设计和开发
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ABC路1号;
所支持的制造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ABC路1000号.
2) 制造现场2
支持职能:方向盘的设计和开发
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ABC路1号
所支持的制造场所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ABC路88号。
案例3:某个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为汽车座椅的设计和制造,其制造场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ABC路1000号。其营销中心位于上海市静安区ABC路100号,负责投标、报价、合同/订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分析等职能;其研发中心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ABC路1号,负责汽车座椅的设计和开发职能。其质量管理体系范围中对于支持职能的描述应是:
1) 支持职能:汽车座椅的设计和开发
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ABC路1号;
所支持的制造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ABC路1000号.
2) 支持职能:投标、报价、合同/订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分析
场所:上海市静安区ABC路100号;
所支持的制造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ABC路1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