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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规则6对扩展制造现场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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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 如果扩展制造现场执行非制造过程(功能),例如采购、销售等,该地点是否可以被视为扩展制造现 场 (EMS) ?或者我们是否需要将此地点作为一个现场而不是一个扩展的制造现场?

         2) 扩展制造现场 (EMS) 可以有另行的实验室或仓库吗? 

回答: 1)只要在扩展制造现场 (EMS)执行的过程只是支持扩展制造现场 (EMS)本身和/或主制造现场,这是可以接 受的。 如果这些功能支持其它地点,则不能将其视为扩展制造现场 (EMS) 。

         2)不可以,扩展制造现场 (EMS)只能从主制造现场接收支持或向主制造现场提供支持。


问题: 1)如果扩展制造现场 (EMS)不符合要求(10 英里 (16公里) 内,不超过 60 分钟),是否应该将其作为集团 方案进行审核?

        2)如果扩展制造现场 (EMS) 不满足距离和时间要求,认证机构是否可以只审核扩展现场的制造过程? 

        3)是否需要 Google 地图作为满足此要求的证据?

       4)如果客户略微超出要求,比如 11 英里或 65 分钟,那么它能不能被视为扩展制造现场 (EMS) ?

 回答: 1)如果客户满足集团认证的所有资格要求,那么是的,该现场可以作为集团方案的一部分进行审核。

           2)不。

          3)由客户和认证机构确定记录每个扩展制造现场 (EMS)满足距离和时间要求的最佳方法。 

          4)不,它不能被视为扩展制造现场 (E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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